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推进学校TOPCARES-CDIO一体化教学改革工作,实现学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IT应用技术大学”的办学目标,规范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明确学校各部门与教师在大学生创业工作实施过程中的职责,充分调动学校教师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1 总则
1.1 本办法适用于大学生创业团队的创业导师和培训导师的聘任和管理,由学校大学生创业中心组织实施。
1.2 大学生创业中心属学校教辅部门,是负责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工作的非盈利机构,协调多部门联动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工作。
2 导师的定义与职责
2.1 创业导师是对单个创业团队孵化运营、创业项目开发经营等进行指导的教师。
2.2 培训导师是对创新创业俱乐部整体创业团队进行创业培训的指导教师。
2.3 创业导师职责包括:负责创业团队孵化运营的管理性指导工作,包含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创业培训、创业竞赛、创业实践、创业孵化等方面;负责创业团队的项目运行的技术性指导工作,包含项目管理、技术培训、技术管理、技术实现等方面。
2.4 培训导师职责:对创新创业俱乐部整体创业团队进行创业教育培训工作。
3 导师的资格条件
3.1 热爱学生创业指导工作的学校在职员工。
3.2 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创业的政策法规,熟悉学校有关制度。
3.3 有较强的相关实践指导经验。
3.4 接受SOVO对导师工作的考核。
4 导师的聘任与解聘
4.1 导师来源
SOVO在学校范围内建立导师库,各系部以教学团队为单位,每个教学团队每年度至少有3名优秀教师在导师库备选,相关职能部门也应积极参与导师推荐工作。
4.2 导师的聘任
4.2.1 创业导师由创业团队自主选择,如果创业团队没有选择的,则由SOVO根据创业团队情况从导师库选择聘任,导师应积极配合,所在系部应大力支持。
4.2.2 培训导师由SOVO从导师库选择聘任。
4.2.3 创业团队选择的导师未在导师库的,需及时补充进入导师库。
4.3 导师的聘任流程
4.3.1 创业团队向SOVO提交聘任导师申请表,SOVO进行审核。
4.3.2 创业团队与创业导师签署聘任协议,规定任期和各方权益;培训导师由SOVO与导师签署聘任协议。
4.4 导师聘任终止条件
4.4.1 导师任职期满。
4.4.2 导师不履行职责或经考核不合格。
5 导师的考核
5.1 创业导师的考核与创业团队的考核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5.2 创业导师考核指标:创业团队考核、导师创业培训课时、导师创业指导课时。
5.3 创业导师聘任周期内,所指导的创业团队成功孵化为实体公司的,经创业团队申请,创业导师考核可认定为优秀。
5.4 培训导师每年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
培训导师考核指标:培训内容、培训质量、学生反馈意见。
6 导师的工作量认定
6.1 指导课时
6.1.1 导师课时工作量按照实际培训和指导时间计量,培训指导小时与课时比为1:1;创业团队或SOVO助理应及时提交导师培训指导记录表作为考核依据。
6.1.2 导师考核合格方获得该课时,该课时用于导师职称评定、评优评级等,不用于抵扣教师额定工作量。
6.1.3 导师考核为优秀的,奖励50课时;导师所指导的创业团队在聘任期内成功孵化为实体公司的,经创业团队申请,SOVO认定,奖励100课时。奖励课时纳入教师工作量考核。
7 附则
7.1 本办法由大学生创业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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